宜蘭行的最後一天,位於宜蘭市區的店家告訴我,羅東觀光夜市的租金,被外地來的商家炒高了,月租要價數十萬元,到百萬元,實在很難經營,所以原本在夜市擺攤的他們,只好退回宜蘭市做生意,以維持生計。

因為我們還沒到五點就開始逛夜市,所以人潮還算少,而店家也還在陸陸續續開張。因為還不到熱門時段,從擺攤及觀光客排隊的路線,沒做功課的我,很難一眼看出道地美食在那兒。但,從阿灶伯攤位前絡繹不絕的人潮,以及當地人的介紹,還不到晚餐時段,慕名而來享用美食的客人,還真是不少。

阿灶伯的攤位前,已坐滿客人。看到好生意的店家,也就拉高了我對美食的期望值。怎麼也沒想到,這是場花錢受罪的夜市經驗。

因為生意太好,客人要在點餐攤位先取號碼牌,到用餐區攤位候位,等待空桌,然後再回到點餐攤位,去點餐付款,並且使用托盤,將餐點端回用餐區。

有看懂嗎?!上面的每一個流程,都是"客人"自己要完成的喔!

點餐區的服務生,只負責確認號碼牌、清理空桌。訂餐、取餐,都是"客人"的責任喔!

台灣夜市文化,向來有要吃美食得排隊的狀況。所以我們也入境隨俗,耐心候位、兩攤位往返、小心取餐(怕餐點在端過來的路途上灑翻!),換得一嚐知名美食。

(有去過金山吃鴨肉的"客人"都知道,在金山,"客人"也得端著燙燙的熱食,到座位區用餐)

令我不爽的重點來了。當我們好不容易取好餐,坐下來,準備用餐時,服務人員對"客人"嚷著:請先把托盤拿回去讓其他客人使用再用餐喔!

我們一聽,胃口盡失。才剛付完錢的"客人",竟然得要先替店家當服務生,把托盤歸位,才可以用餐??再者,為甚麼"服務人員"可以使喚"客人"做事?而不是服務人員把托盤歸位?

不接受不合理要求的我們,決定先用餐,再處理托盤這檔事。然後,用餐時段中,我們耳中不停聽到服務人員對每一桌客人,催促著快點歸還托盤的聲音。

這樣的用餐環境,讓我對吃到口中的食物評價,打了許多折扣。托盤內的食物,花了我們兩百多元。同樣的價錢,在別處,我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,得到合理的服務。我不明白,純樸的羅東,曾幾何時,用這樣市儈的方式,利用慕名而來的客人,充抵服務人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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